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

【代轉】「人民作主運動」 -- 千里台灣攝影比賽

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透過「千里台灣」攝影比賽,拍下用我們的雙腳踏過的台灣土地,共同為「人民作主運動」留下紀錄。

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智庫

參賽資格:愛好攝影之人士

詳細資訊請至:台灣智庫「千里台灣」攝影比賽-活動網頁

作品規格:
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,傳統相機請掃描成電子檔,攝影作品之電子檔的解析度以300dpi以上為基準。檔案格式必須以JPG檔為主,凡格式不符者,不予評審。
1.攝影作品之照片,內容須為本活動所經過之地點與人事物。
2.本攝影比賽所強調攝影的主題必須以本活動行經的路線,加上簡短的文字,來說明拍攝動機、並簡短附上個人心得故事(限200字內)。
3.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。

其他注意事項:
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;作品須符合規格,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1.參賽作品限「未曾公開發表者」或「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」。
2.參賽作品未達標準,經評審確定後,該獎項得從缺。
3.參賽作品不得翻攝、抄襲他人作品。違反者,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與獎狀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、承辦單位無關。
4.每人參賽作品限1件;比賽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或減之,不遞補。
5.參賽作品均不得做任何註記、塗色或簽名,違者視同棄權。
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「台灣智庫」所有;本單位保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各獎項,每人限得1件;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各獎項之獎金,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。 
6.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、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7.本簡章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
獎項及獎金:
第一名:獎金NT$5,000及獎狀乙紙
第二名:獎金NT$2,000及獎狀乙紙
第三名:獎金NT$1,000及獎狀乙紙
佳作取5名:獎金$NT500及感謝狀乙紙


收件方式:
請將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格email至: people.sovereignty@gmail.com

洽詢電話:(02)2370-6987#155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
比賽結果將於2010年 1月中旬公布於活動網頁,並專函通知得獎者。
頒獎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,並公布於活動網頁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